为加快“融安e信”业务的发展,工行延安分行根据省行《关于快速推动“融安e信”产品营销的紧急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整体联动全方位推动“融安e信”业务发展。
该行成立“融安e信”营销推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副行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司金融业务部、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机构金融业务部、内控保卫部负责人组成,各专业部门指定一名副经理、一名业务经办具体落实。对省行配置100万元工资费用用于重点奖励,按照“先实现、先配置”和“谁营销、谁受益”的原则,以实现收入的3%奖励兑现到具体营销人员,该行以实现收入的8‰奖励兑现到具体营销人员,充分调动全体员工营销积极性。针对企业客户(含大、中、小型企业客户)、机构客户、同业客户(含非银行金融机构)三类目标客户,由公司金融业务部负责牵头营销组织和中型以上有贷户的客户营销;结算与现金管理部负责公司无贷户的客户营销;机构金融业务部负责机构、同业客户的客户营销;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负责小企业客户的客户营销;内控保卫部负责技术支持。
为快速推动“融安e信”的客户营销落地,该行事先要组织客户经理认真学习产品相关政策,熟悉产品功能及营销话术,充分利用营销手册、宣传片对业务进行推广;提前了解和锁定目标客户,督促各部室、相关支行对辖属所有客户进行梳理,制定客户营销计划和具体名单,通过名单式管理落实营销计划,确定每一个客户的营销负责人、营销团队、营销进度。在明确各部门职责基础上,建立整体联动营销机制,对于在本行有贷款的法人客户和分行直营的一般法人和小企业法人客户,由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或小企业金融中心直接营销;对于支行营销管理的法人客户,由支行与分行公司部或小企业金融中心联合进行营销;对于无贷户由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和落地支行联合营销;对于机构客户由分行机构金融业务部和落地支行联合营销;对总部在省内的省信合、秦农银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4家同业机构,由机构金融业务部会同具体落地支行直接营销。通过部门、支行整体联动综合化营销,快速提高法人客户的产品覆盖率,力争2017年底法人客户覆盖率要达到40%,2018年底法人客户覆盖率要达到70%。
该行快速推动“融安e信”客户营销落地的同时,加强合规管理工作,要求按照总行下发的《关于推广信息服务业务(工银融安e信)的通知》相关要求,遵循成本收益原则与客户协议收费价格,收费价格要与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相匹配,严禁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在合同签署和后续服务过程中,营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向客户强调相关安全保密要求和声誉风险控制要求,严谨而完整地向客户展示和描述产品功能,不能夸张和虚构产品功能,避免对客户产生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