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分行根据省行运行督导员管理办法要求,早谋划、早动手、早安排,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督导员履职管理,提升运行督导管理水平。
一、转变观念,以柜面业务辅导为主。一是分行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新的运行督导员工作机制,根据省行新的运行督导员管理办法的工作职责,要求督导员从检查为主转变为业务辅导和培训为主;二是要求督导员改变过去重检查轻辅导的做法,把辅导工作放在首位;三是对督导员提出了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要求督导员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变化情况及时跟进辅导,增强运行督导履职能力。
二、强化培训,防范风险。一是针对版本升级快、制度变化快特点,强化对督导员业务培训,提高督导员自身素质,并通过网上考试和集中考试,检验对制度规定掌握程度;二是要求督导员针对业务集中、凭证扫描等出现的风险事件及本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培训;三是根据省行下发的风险事件和风险暴露水平等指标,通过本专业防案分析会等形式,对风险事件高的落后网点进行帮促、重点分析,提出解决方法和整改措施,防范业务风险。
三、强化检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一是要求督导员重点突出风险导向原则,选取风险暴露水平较高的网点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二是结合业务运营风险点防控,细化检查内容,运用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检查方式,通过调阅凭证和查看柜员监控,切实提高检查有效性;三是通过《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剖析、归类,准确定性问题根源,彻底解决屡查屡犯问题;四是将督导员人员信息、履职网点分配情况、履职过程和检查结果全部纳入《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管理。
四、建立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一是为规范督导员履职,保证辅导检查质量,运行管理部配合内控部门修改了考核办法,加大了风险暴露水平考核的分值占比;二是调整督导员绩效考核办法将督导员对网点培训情况、上级行和内控部门检查问题数量及整改落实情况与督导员绩效挂钩;三是将省行通报的网点内部风险暴露水平纳入督导员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督导员履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