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该行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和基建装修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决策和制度执行依法合规。
二、进一步抓好廉政案防教育。在抓好日常教育的同时,一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光盘,在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观看一次以党风党纪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光盘;二是举办廉政讲座,在5月份邀请市检察院的领导来行为机关员工上预防职务犯罪法律课;三是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在4月份组织支行副行长以上管理人员到泰安市廉政教育基地观摩;四是答廉政案防试题,对近年来上级下发的制度、规定、要求及案例,进行整理,编写试题,在8月底前组织全行员工进行考试;五是组织管理人员撰写廉政建设方面的心得体会,在9月底以前,要求全行三级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围绕廉政建设写一篇心得体会,并进行交流、评比。
三、强化员工思想行为动态管理。一是明确排查重点,把管理人员、客户经理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作为重点排查对象,聚焦为他人融资牵线搭桥或提供担保等异常行为。二是细化排查方法,将通过组织测评、日常观察、社会了解、群众反映、检查监督和信访核查等方式,全面进行排查,对发现确定的员工异常行为,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帮促转化责任人,促其尽早转化,解除关注。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一方面依据省行《巡查办法》和分行《管理人员履行廉政案防职责监督办法》,对各行行级干部廉政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巡查,全面了解各行廉政案防、班子建设、工作作风、内部管理、经营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将严格按照省行确定的指令性项目、指导性项目和我行确定的检查内容,开展执法监察,防控各类风险隐患。
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干部员工参与民间融资、违规经营、违规操作、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总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