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清收处置责任,加强督导落实。逐户设立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配档表,明确进度、责任人、挂靠领导。按单户不良贷款金额实行分层次管理,成立由市分行领导挂牌,不良资产处置中心、贷款支行共同参与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项目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调度分析会,实行月调度、旬汇报的会议模式,掌握不良资贷款清收处置进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明确清收处置工作思路,确保每个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突出重点处置环节。加大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力度,通过起诉、仲裁、发送律师函、诉前保全、以诉促谈等多种方式,争取诉讼效益最大化。运用“两规定一解释”和通过网络查询扣划被执行人财产等司法强制措施,更加突出做好资产排查工作,摸清借款人有效资产状况,尤其是非抵押资产、非固定资产以及连带责任担保人个人资产,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协调督促法院尽快采取执行措施,真正做到穷尽追偿。
强化处置过程管理。对所有不良资产处置项目,依据每个项目的具体资产状况、所处的区域、市场环境,全面分析处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障碍,合理确定处置方式、处置时间,逐户制定有针对性处置预案。对采取诉讼清收的,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等催收不良贷款本息,加强债权保全与应诉尽诉工作,密切关注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证及抵押担保期间、资产查封与续封期限等,及时主张权利,确保我行主债权及担保权利受法律保护。
用好现有处置政策,提高批量处置效率。对批量转让资产包,按照省行要求,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加快工作节奏,全力推进批量转让的实施进度。对资产包内核心资产,全面分析受偿来源,审慎估计受偿时间,明确核心资产得以受偿的各项措施,以确保顺利完成资产包的组包、审查审批和转让成交,充分发挥好批量转让的快速通道作用。近年来,该行借助打包处置的方式,成功完成了二个平台包、二个统一市场包和一个常规资产包及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处置工作,共处置法人客户61户不良资产12.16亿元,为全行不良贷款压降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规范不良资产处置行为,确保不良资产依法合规处置。在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中,严格执行处置项目双人调查、小组商谈、关系人回避、集体审议工作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处置原则,确保实现最大化的处置收益,提高处置过程的透明度。在不良贷款处置项目申报中,坚持集体审议,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处置决策水平,强化处置约束与制衡,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