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把握客户和项目准入。加强实质性风险审查,切实防范企业通过虚假报表、虚假凭证、虚假流水、虚假税票等虚假材料套取、骗取融资的风险。认真核实贸易背景真实性,不得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相关业务,不得通过以贷转存、虚增信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加强押品管理,严禁违规办理抵质押担保,防范借款人提供虚假权证、虚假抵质押物,或对抵质押物办理重复抵质押、私自解押等风险。严格落实押品重评制度,对于涉及押品贬值、不足值的贷款,要及时排查借款人名下资产,采取补充增信措施。
加强贷款用途管理。严禁违规发放虚假用途贷款用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股本权益性投资、民间借贷、房地产项目开发、购房等违规情况,加强对贷款资金直接或间接回流、贷款分拆办理、资金归集使用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对于存在资金挪用的要及时收回贷款。
高度重视信贷防假反假工作。要强化尽职调查、核查审批、放款核准、贷后管理各环节履职,增强防假反假意识,避免因履职不到位被认定为违法违规放贷。要主动运用大数据进行交叉验证,不断提高防假反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