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9月5日,银保监会首次向接受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违规行为开出了罚单,被点名的公司是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光大永明人寿”),涉及的信用卡是光大银行(601818)信用卡。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2018年1月—2019年3月,光大永明人寿接受部分客户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涉及贷款本息4265.75万元,保单件数2199件。
根据相关规定,保单贷款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下称“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为质,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的保单质押贷款是基于保险主业的一项附属业务,是为便利投保人而对其开展的保单增值服务。
保险公司对保险期间超过一年且具有保单现金价值的个人人身保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犹豫期满后,可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符合申请条件的投保人提供保单质押贷款。投资连结险和团险不具备保单贷款功能。
2020年10月,中国银保监会曾就《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尚未正式出台。而无论是上述征求意见稿还是现行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都有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清偿贷款本息。
据了解,光大永明人寿在2019年3月发现问题后,调整了保单贷款规则和作业系统功能设置,关闭了使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通道,并与光大银行协作开展催收减损工作。
光大永明人寿运营管理部下属的保全业务部负责保单贷款与还款业务的受理、审核等具体工作。除光大永明人寿被点名外,相关责任人吉楠也接到了罚单。自2015年2月起—2018年6月,吉楠任运营管理部保全业务部负责人,2018年6月—2019年9月任运营管理部专家(一级)分管保全业务部同时兼任保全业务部负责人,是对上述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此,光大永明人寿以及吉楠分别被处以了20万元以及3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光大永明还因此向光大信用卡进行了赔偿。根据银保监会还披露,截至2021年8月,光大永明人寿已就313个信用卡账户向光大银行支付赔偿金1290.34万元,尚有270个信用卡账户贷款本息870.85万元未结清,其中41个账户逾期、涉及贷款本息204.53万元。
一位保险行业人士表示,近些年来,保单贷款呈现较快的增长态势,一般来说,这类贷款期限比较短,利率一般在4.5%-9%之间,如果贷款人到期后未能偿还本息,保险公司会在利息总和超过保单剩余现金价值时终止保险合同。
根据《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万能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实际结算利率的平均值。保单质押贷款金额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保单现金价值的80%。投保人不得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
数据显示,2021年行业保户质押贷款已经增长至6844亿元,而在2016年,尚不足3000亿元,几年来年均涨幅均在1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