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公告让西藏珠峰火了。
近日,西藏珠峰(600338)因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轮候冻结事项,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被西藏证监局警示,时任总裁王喜兵、公司董秘胡晗东被监管谈话。
4月18日晚间西藏珠峰连发三条公告,其中一篇错字百出的公告引发市场热议。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中,公司董秘胡晗东的名字连错三次,分别错误的标记为“胡哈东”、“胡啥东”、“胡昣东”。
(图片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从4月18日至今已过去近七日,当日公告发出后已有股民发现并留言,截至发稿该公告还未删改。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应当依法制定、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公告作为资本市场中信息披露的关键方式,它不仅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也是监管机构监督上市公司遵守相关法规的重要依据。上市公司必须严格审核,认真对待,保证信披质量,这种低级错误实在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