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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迟报案件信息”等,农行温州分行被罚款95万元

发布时间:2024-01-09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温州分行”)因“迟报案件信息;未有效落实员工管理责任,员工违法发放贷款、受贿”等,被罚款9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温金罚决字〔2023〕10号)

因“迟报案件信息”等,农行温州分行被罚款95万元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金罚决字〔202310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二、金道一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行长

三、缪仁瑞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行长

四、管洪毅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五、林天胜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灵山支行客户经理

六、黄剑锋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灵山支行网点负责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迟报案件信息;未有效落实员工管理责任,员工违法发放贷款、受贿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罚款95万元

二、对缪仁瑞警告

三、对管洪毅警告

四、对林天胜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五、对黄剑锋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六、对金道一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1229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同时,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行长缪仁瑞、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管洪毅,均被警告;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灵山支行客户经理林天胜,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灵山支行网点负责人黄剑锋,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行长金道一,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来源:证券之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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