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招商银行发布监事会决议公告称,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业内人士表示,金融机构建立并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充分发挥薪酬在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有助于重要岗位人员的防范激进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
招商银行追回5824万元
12月28日晚间,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监事会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早在2022年年报,招行就披露,该行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共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共5824万元。经计算,人均被追回约2.03万元;若以该行去年员工总人数11.3万人计算,被追回薪酬的员工数量占比约为2.55%。
招商银行并不是个例,此前也不乏有银行向高管和员工追索扣回绩效薪酬先例。例如,银保监会在今年3月时曾发文透露,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期间,对61名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3359万元。
渤海银行也在其2022年报中披露,2022年该行追索扣回370人的绩效薪酬1760万元。九江银行2022年报没有披露相关人员数量,但其累计追索扣回金额为163万元。
除上述三家银行外,还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上市银行,均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2021年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在8种情况下,银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要被追回。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包括追回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止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追薪”或将常态化
银行追回员工绩效薪酬背后,是“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在发挥着作用。
所谓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是指金融企业的高管和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不仅可以止付未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薪酬,并且可以对已经发放的绩效薪酬予以追回。
在今年3月24日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文章中,原银保监会表示,持续开展薪酬延期支付情况现场检查和评估。截至当时,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由于银行业风险容易滞后,需要一个长期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银行员工,尤其是中高管理层的利益与银行的长期价值进行捆绑,避免管理层过度追求短期回报而造成长期的风险。
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是金融业薪酬调整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根据风险暴露情况追回不当发放的绩效薪酬,强化薪酬与风险承担的一致性。
银行“反向讨薪”,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支付和追责追薪机制,能够充分发挥绩效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引导作用。平衡岗位责任和收益,有利于相关岗位人员勤勉负责,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业务,促进银行等金融行业机构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