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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渠道的堵点

发布时间:2023-11-21

        让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让农民工劳有所得,把劳动变成丰收的成果,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
        由于农民工在权益保护、固定工作寻找等方面处于被动,在自身权益保护方面处于劣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由于受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影响,农民工出外打工多数寻求的是建筑、保洁、保安等体力劳动的工种,由于岗位竞争激烈,农民工很难要求用工方签订劳务合同,主要是缺少依法维权的意识,缺少对有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和了解,一旦出现经济纠纷,无法第一时间用合同保护自己。
      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被动。在大蒜栽种季节,有多数50里以外的农民工到蒜区提供劳务,多以家庭雇工,多则3天,少则1天,工资结算方式主要以现金或者微信支付为主。在城区的劳务市场,每天早晨,也有不少的农民工等待招聘一天或者5天的临时用工,其工资支付方式多以现金或者微信转账为主。通过农民工就业情况来看,个人临时性用工,多以口头协议现金支付工资的方式,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一般不存在工资拖欠的风险,一旦出现拖欠工资问题,很容易引起斗殴事件,给社会带来不安全因素。在代发工资方面,一般拖欠务工人员工资者,主要是那些用工时间长不景气的个体户、农业种植大户、企业,由于生产的需要,工资发放自然实行按月结清的办法,由于多数经营者与务工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在银行未开设对公账户,缺少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业务协议。只有部分初具规模的企业、商场、房地产商,能够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即使如此,有些经营不景气的企业,其代发工资资金也不能及时打进代发工资账户,严重制约了代发工资的准时发放。
         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为确保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权益法宣传,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银行要发挥优势,与地方政府汇报,征得政策支持,积极与房地产商对接,开展代发工资业务,守护好务工人员的“钱袋子”。
        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源头治理恶意欠薪。各地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3〕33号)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市场监督、住建局、公安局、法院、银行组成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出台适合当地实际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方法和措施,加快数字化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企业加快推进银行代发工作进度,源头抓住用工单位项目工程立项、市场销售、企业生产等环节的约束管理,在不能按照要求保证足额、准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停止企业、商场等经营活动,在细化管理上下功夫,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欠薪投诉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伤害。
         强化宣传,提高农民工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意识。各地政府、市场监督、法院、银行等职能部门,要发挥现有的网络宣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通过进农村、进工地、进商场、进企业等方式,通过散发宣传折页、现场讲解、案例讲解的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重点对工程工作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劳资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知识宣传,指导他们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同时要拓宽农民工投诉维权渠道,让维权不周折、不费劲、事件处理快,提高农民工维权的主动性和成功率,让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报酬,调动农民工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银行要加大科技金融服务投入,提升服务质效。一方面,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学习贯彻落实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2021〕53号),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实施办法,指导商业银行在服务农民工工作中,做好手机银行使用的宣传和推广,银行通过进企业、进工地、进商场等场所现场开卡、转账以及安全使用网银、银行卡等支付服务;开展金融知识宣传,讲解电信诈骗、出租出(借、售)银行卡、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让农民工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形成主动抵制恶意欠薪的行为。另一方面,银行要做好农民工工资代发账户资金到账的监督与提醒,对于不能将代发工资资金金额及时转入代发工资账户的,要及时督导委托方及时将相应资金划转相应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来源:
作者:田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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