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日,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并于10.1日正式实施。基于人行5号令的实施,结合行内的实际,孟凡娜从以下五个方面给我们做了详细介绍:消保工作概述,5号令制定概况,重点条款及典型案例,下阶段的工作思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消费者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每年消保局都会集中开展人民银行“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宣传信息安全知识,严格的信息安全保护是客户保护自己权益的一道保护伞,提高金融素养,防范金融风险,信息安全有了保障,客户才能放心的到银行办业务,让我行成为“放心银行”。
我国的消保工作开始于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总在说人民至上,要满足人民对生活的美好向往,我们作为大型的国有商业银行是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对于此次培训,作为大行担当,我们应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工作,提高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不仅能够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也能提高我行的声誉。
为消费者的权益保驾护航,需要每一位员工将合规做到位,加大力度保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财产安全,充分维护好客户个人信息权益,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消费者而言,要保管好自己的相关证件,不要随意泄露身份信息,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隐私安全;对于银行而言,我们作为服务性行业,应该以客户为中心,保障客户的信息安全,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加强服务水平提升,营造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在办理与身份核查相关的业务时要保护好客户信息,发现异常行为及时与客户联系,与客户进行回访,和公检法部门进行核查,涉及到资金安全的要及时上报,必要时联系公安机关。
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消保,我们在行动。
来源:
作者:建行枣庄文化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