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把问责作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关键和核心,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准绳,严格 “一责双问”,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对疏于教育、监管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坚持失责必究,着力解决 “庸懒散”等难题。结合上级行和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对纪律观念淡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综合运用组织、纪律和法律手段,从严惩处、从严追责,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职责、履职尽责。
坚持从严执纪,严查“四风”及不正之风。着力构建常态化督查、节假日反“四风”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格局,盯住一个个时间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全方位、多层面督查,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坚持查纠并重,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下大力气整治不作为,切实履行政策性银行支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