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根据监管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和省分行《关于进一步深化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分行《关于开展南昌市分行行业廉洁风险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及统一部署,县支行决定于3月份在全行范围内开展第一阶段的行业廉洁风险整治工作。
为加强对县支行行业廉洁风险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支行成立了由县支行行长担任组长,副行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二级支行长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为更好地协调活动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同时县支行还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组织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本次自查内容包括:
1.业务经营方面。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索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在授信条件、业务审批、合作机构资质、交易对手选择、采购或外包业务招投标等环节设租寻租;放松条件为他人提供融资便利或协助他人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融资,以此为个人或关系人谋利;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甚至欺骗、行贿、其他方面利益交换和远期利益输送等方式获取存款;变相提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以获取不当经营收入等。
2.信息管理方面。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查询、获取、使用、泄露、出售客户信息或商业秘密,以谋取私利;利用职责便利获取内幕信息、参与内幕交易;违规披露或泄露相关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声誉风险等。
本次自查工作通过上下级、同事间谈心谈话的方式等方式,对照以上两方面行业廉洁风险整治自查内容要点进行了自查。后续,县支行将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关于行业廉洁风险整治的相关内容,充分认识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提高廉洁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廉洁风险,推动县支行各项业务安全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