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客户权益,促进业务健康发展,近日,工行泰安分行就加强个人金融代销业务客户信息管理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明确客户信息用途。各行要与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合作机构明确工行个人客户信息的使用范围和具体用途,如用于基金交易账户开户、基金产品对账、保险承保和客户回访等,要求其使用工行个人客户信息不得超出约定范围,特别是不得使用客户联系方式信息自行开展营销活动,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更新业务合作协议。各行要及时梳理辖内个人金融代销业务合作情况,在2018年3月底前与合作机构签署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工行个人客户信息,特别是客户联系方式信息的使用范围和具体用途。自2018年4月1日起,要在业务合作中使用新版代销业务合作协议。
积极稳妥做好客户服务。总行已调整了系统参数,新增客户的联系方式不再传送给基金公司,原由基金公司负责的交易信息通知等工作改由工行通过融e联或短信发送方式完成。各行要做好对合作机构、客户的沟通解释,确保平稳过渡。
密切关注业务影响。系统参数调整后,工行与基金公司的客户信息传递、共享等方式相应发生变化。各行要密切关注调整后业务发展和客户反馈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客户投诉,避免引发声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