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密部署,确保巡察和执法监察扎实开展。为确保对支行的巡察和执法监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分行纪委监察室制定了《2017年泰安分行党委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提纲》、《2017年泰安分行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报送分行党委审议通过。巡察开始前,分行纪委组织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抽调骨干力量全力配合巡察和执法监察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分行要求选派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检查经验丰富的同志参加。进驻被察行前,分行纪委监察室组织巡察组成员详细学习了巡察和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和提纲,统一思想,明确重点,确保巡察和执法监察顺利开展。
二、精准高效,提高巡察和执法监察工作实效。为确保被察行有一定准备时间,分行提前将巡察方案、提纲等下发,在进驻前一周将巡察见面会、个别谈话、群众测评、受理举报、调阅资料等具体要求通过邮件形式再发送给被察行,便于支行进行准备,提高巡察和执法监察工作效率,保证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深入开展各项工作,避免走过场和形式主义。巡察和执法监察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广泛了解被察行班子和行级干部的履职情况,客观公正予以评价。
三、深入分析,形成对支行的巡察和执法监察报告。在完成现场巡察和执法监察后,巡查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起草巡察、执法监察报告,指出被察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于领导班子个人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之后由纪委监察室综合群众测评、个别谈话等情况,形成最终的巡察和执法监察报告,并向分行党委、纪委进行专题汇报,作为今后班子考察评价、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在分行党委审议后,分行巡察组将向被察行反馈巡察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支行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确保全行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