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行长牵头的防范声誉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小组成员由行内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支行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自上而下建立了管理体系。工作中,定期召开防范声誉风险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行关于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和部署防范措施,把声誉风险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制定防范声誉风险事件应急预案。为提高全行预防、转化和有效处置声誉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声誉风险事件可能对工行造成的不利影响,有效维护工行在金融市场中的品牌形象和良好信誉,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该行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有关规定和泰安银监局部署要求,制定下发了《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分行声誉风险事件应急预案》,从声誉风险事件的界定与分级、处理原则、处理机构、日常管理、处理流程以及处理的评估与考核等6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要求和处理措施,从而为做好声誉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地工作指导,做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建立考核制度。对于声誉风险防范工作,该行实行按季通报,年终总评制度。按季通报全行新闻宣传情况,对于宣传工作成效显著、负面报道控制得力的行给予通报表彰;对于整体报道无起色、负面报道处理不当而导致恶劣影响的行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