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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泰安分行四项措施防范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风险

发布时间:2017-06-15

         今年以来,工行泰安分行在加快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把依法合规和防范风险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前提。近期,结合总省行关于开展从严治贷“四严”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该行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规范不良资产处置行为,确保不良资产依法合规处置。

 加强培训学习。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组织不良资产处置人员学习总行《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管理办法》、《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加强不良资产处置人员新理念、新制度培训,明确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教育从业人员增强规矩意识和合规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合规办事的法律意识,守住合规操作底线。

坚持公开处置制度。在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中,严格执行处置项目双人调查、小组商谈、关系人回避、集体审议工作制度,强化处置约束与制衡。在受托资产处置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处置原则,通过拍卖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拍卖债权,确保实现最大化的处置收益,提高处置过程的透明度,防范道德风险。
    
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对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等易发案部位,组织不良资产处置部门逐项梳理各操作环节的关键风险点,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狠抓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不良资产处置人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在不良贷款处置项目申报中,坚持集体审议,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处置决策水平,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强化处置过程管理。根据不良贷款逾期情况,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等催收不良贷款本息;对采取诉讼清收的,加强债权保全与应诉尽诉工作,全力做好诉前保全,密切关注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证及抵押担保期间、资产查封与续封期限等,及时主张权利,确保我行主债权及担保权利受法律保护。加强财产追索尽职管理,通过全面、细致、深入的尽职调查,对借款人资产进行核查和追索,摸清借款人有效资产状况,尤其是非抵押资产、非固定资产以及连带责任担保人个人资产,真正做到尽职追索、穷尽追偿。

 

来源:泰安工行
作者:史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