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秦皇岛分行坚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领导是重点”的方针,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全面落实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全行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为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一、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该行逐步建立从各专业管理到干部任免、内部控制、案件防范等各个环节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违规经营、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坚持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人员、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案件预防工作,对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严肃追究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避免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或“大事化小事,小事化了”现象发生。二、严格执行教育培训制度。该行认真落实培训计划,探索适应领导干部特点的新方法,健全分类分层培训体系,继续完善和坚持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在运用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引导教育基础上,又注重使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以及驾驭和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大力弘扬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作风,结合建设银行改革发展实际,要求中层干部结合部门实际,尤其是如何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的关系,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调查报告。三、严格执行教育警示制度。该行党委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谈心谈话中,坚持把干部谈心谈话与诫勉谈话相结合,实行了对基层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员工的双重谈话制度。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议评价制度,积极探索组织、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思想动态分析会,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情况。通过健全完善监督制度,加强经常性考察考核,分解落实责任,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患于未然。四、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制度。该行在全行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干部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一线员工责任联保”的监督体系,把加强监督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主要工作来抓,从领导组织、党性党纪教育、用人机制监控、落实谈话告诫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财经纪律和案件查防等多个方面明确监督管理的方法。强化民主监督机制,积极推行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管理者述职述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