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舒兰农商银行坚持以最新监管要求作为治理依据,在业务经营中不断融入最新治理理念,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全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管金融的根本原则,重大问题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或高管层决策,形成党委与“三会一层”同向发力、协作互动、运行高效的治理格局。二是科学履行决策职能。一季度召开董事会例会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刘明辉同志舒兰农商行副行长职务的议案、关于兴源分理处明珠分理处机构终止议案2项。三是发挥董事履职作用。董事发挥专业特长,对本行事务作出专业、客观的判断,确保本行董事会决策科学;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和建议,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四是发挥专门委员会议事职能。董事会8个专门委员会,审议讨论了经营、发展、风控等各项工作,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保障。五是促进村镇银行稳健发展。年初以来,农商行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强村镇银行的公司治理、信贷管理、风险防控等指导、监督,确保了村镇银行的持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