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规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根据《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发〔2020〕3号)规定。为了在职员工及退休员工每月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和缴费基数,无逾期、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发生,使在职员工、退休员工能够按时享受医保报销。
来源:柳河农商行
作者:刁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