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现就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活动主题山南市2025年“幸福雅砻·惠享生活”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活动资金本次活动资金有限,活动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活动内容 (一)汽车报废更新活动
1.活动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00:00至24:00
2.补贴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3月31日
3.补贴范围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山南市参与活动车企处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次活动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2025年1月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4.补贴申请方式:采用线上申请方式,通过访问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专题”或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上传个人资料、汽车报废、购新相关资料(注意比对系统识别数据与真实数据,以免影响补贴及时兑现),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二)汽车置换更新活动
1.活动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00:00-24:00
2.活动对象:在2025年2月20日(含)起至3月31日(含)期间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用于转让的乘用车须为2025年1月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2025年2月20日(含)起至3月31日(含)期间,在山南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处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3.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补贴发放,补贴以银行卡转账形式发放。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2月20日起至3月31日,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用于转让的乘用车须为2025年1月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山南市参与活动车企处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以裸车价为基准价,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5000元,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7000元,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9000元,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1000元,20万元(含)以上补贴13000元;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000元补贴。活动名额有限,用完即止。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5日。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废更新、车置换更新和自治区、地(市)汽车购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4.申请流程:
注册账号。个人消费者可通过各大应用商城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卡号62开头的银联实体卡。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
置换购新。按照活动规则,转让本人名下旧车,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参与活动的车企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牌照、获得行驶证、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
确认信息。补贴申请人确认个人信息,阅读用户须知书内容并同意。
证明材料上传。上传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转让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或扫描件、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和《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或扫描件、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购车人本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账户。
材料修改。如资料审核不符合要求被退回,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查看退回原因,并及时修改、补充材料,个人消费者可修改3次材料,修改材料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重新上传。
材料审核查询结果:审核结果可通过云闪付APP平台查询。
补贴发放:补贴于审核通过后15天内发放。
(三)3C产品购新补贴活动 活动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9:00至24:00 活动对象:本次3C产品购新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补贴额度:对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2月20日起至3月31日,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产品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活动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对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2月20日起至3月31日,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产品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活动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4.补贴券领取:补贴活动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完成,个人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可领取3类3C数码产品补贴券。活动期内,每个消费者针对每类3C数码产品每次可领取1张;补贴券过期后,可再次领取;每类3C数码产品补贴券仅可使用1张。消费补贴券领取后当日有效。
领取补贴券前,请将云闪付APP升级到最新版本,消费者需打开参与活动设备的GPS才能参与活动(限GPS为山南的消费者参与)。特别提示:消费者已在其他省市领取的同一品类补贴券,无法在本活动重复领取。
5.补贴券使用:消费者到店消费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参与“山南市3C数码产品购新活动”,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确定消费者选定的产品符合活动要求,在活动终端选定购买商品后扫码完成支付即可核销补贴券。获券用户线下到店消费,需前往指定活动商户通过本次活动指定的银商小U POS进行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
在完成支付后,消费者需在门店收银员的协助下现场完成产品激活,并由收银员对激活信息进行拍照记录。
补贴券仅允许购买单件商品的订单使用,即不允许合单购买。
6补贴券查询: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查询补贴券状态。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1.活动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
2.活动对象: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同一辆新车只能申领1次补贴,同一人本年度只能享受1次补贴。本细则所指的电动自行车不包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及四轮摩托车。
3.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按新车最终销售价格(新车价格—商家优惠)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自行商定,不计算在政府补贴范围内。消费者交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为整车并包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须完成登记上牌手续。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
4..换新流程:登记信息。消费者将旧车送达参与活动的市场销售主体销售经营主体现场,配合销售经营主体登记购买人信息和旧车信息(详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接口数据指标)。交付旧车。消费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交付旧车,由销售企业核验旧车手续并代收车辆。换购新车。消费者选购符合要求的车型并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支付,即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支付时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并核减。开具票据。消费者参与换购活动,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销售经营主体负责完成上牌并开具新车发票。发票和小票上应注明“国家以旧换新补贴*元”字样,用于配合相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时调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参与商户:
可在“幸福雅砻·惠享生活”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名单内查询(商户名单可扫码查询),具体以云闪付APP内公布名单为准。
以上活动细则详见云闪付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