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辽宁省政府发布,旨在加强全省各级政府投资基金统筹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明确将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大力发展耐心资本,做到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明确基金功能定位;培育发展耐心资本,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建立分级审批体系,健全统筹管理体系,加强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完善项目培育和储备机制;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创平台、中试基地、高新园区等对接合作,提升政府投资基金对省内科创项目的覆盖面和渗透率;优化基金管理政策,健全基金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各级政府针对本级政府投资基金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亏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优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快培育省内优质管理人特别是创业投资管理人,支持国有企业下设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规范基金运作管理,做好基金退出工作,建立基金退出机制,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及参设子基金的退出路径,促进投资良性循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