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旨在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通知》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工作。明确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提出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并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