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旨在扎实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按国家要求完成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明确管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2、主要任务。明确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强化清洁生产与绿色制造,严格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加强新污染物多介质协同治理,夯实基础工作能力,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3、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落实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