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主营业务是沉淀法二氧化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沉淀法二氧化硅,主要应用于硅橡胶领域,下游可广泛应用于电子、电线电缆、绝缘子、汽车、日用品、医疗等领域。
远翔新材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1605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25,723.09万元,其中19,157.26万元用于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6565.83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935.09万元、9337.33万元、9652.36万元和9998.59万元,占流动资产合计的比例分别为36.89%、29.44%以及42.07%;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6491.37万元、5870.53万元、11,481.03万元和10,719.79万元,占流动资产合计的比例分别为36.89%、29.44%、42.07%和38.63%。远翔新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为13426.46万元、15207.86万元、21133.39万元和20718.38万元。
公司目前生产的沉淀法二氧化硅,主要用作硅橡胶的补强剂。虽然目前公司已布局 PE 蓄电池隔板用、绝热材料用、消光剂用以及消泡剂用二氧化硅,并现小额销售,但上述产品尚未正式投入大批量生产。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将使得公司抗宏观经济风险的能力相对不足。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通用型二氧化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559.84万元、23,023.00万元、27,846.18万元和16,089.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0%、83.34%、86.91%和83.32%
2018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远翔新材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36、1.63、1.77、1.93,速动比率分别为1.11、1.50、1.66、1.80,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96%、45.86%、43.34%和37.89%。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额分别为12,690.69万元、 12,140.89 万元、13,061.55 万元和 8,013.49 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8.80%、80.78%、73.48%和 72.17%,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供应商是供应硅酸钠的安徽龙泉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与安徽龙泉 硅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9,228.00 万元、8,152.00 万元、 8,675.69万元和5,417.05 万 元,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57.30%、 54.24%、48.80%和 48.79%。
目前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以银行借款为主,若未来流动性紧缩,公司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将难以满足公司对于未来业务扩张以及研发投入的需要。为解决公司规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存在以设备、房产、土地等进行抵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 5,207.1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08%。若公司未来发生不能偿付到期借款本息的情况,可能导致相关资产权属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招股书显示,在资金颇为紧张的2018年,远翔新材利用供应商进行转贷,且转贷次数达8次,涉及贷款金额3232.77万元。转贷的具体交易流程为:远翔新材向银行提出贷款或贴现申请,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给龙泉硅材料或其他供应商,龙泉硅材料或其他供应商收到款项后再将款项转回给公司(大多情况下回款账户与转出账户不在同一银行)。
此外,远翔新材还向客户转贷,2020年3月,其客户镇江市轶铂硅材料有限公司为满足银行贷款受托支付要求向远翔新材转款200万元,2020年4月扣除部分货款后,公司又退回镇江市轶铂硅材料有限公司158.38万元。2020年远翔新材向镇江市轶铂硅材料有限公司实际销售金额仅25.94万元。
远翔新材在回复函中表示,转贷涉及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均出具了相应的确认文件,确认不会就上述借款合同向公司主张违约或者赔偿请求。中国人民银行邵武市支行也出具《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相关事项的复函》,确认公司未发生逾期还款、拖欠本息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会就此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