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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沧州分行组织开展规范“银行”字样使用的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2-27

  为贯彻落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8号)文件的要求,工行沧州分行迅速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宣传活动基本情况:市分行统一制作宣传折页、海报、横幅等宣传资料并发文要求落实宣传活动质效,确保参与度与覆盖面。全辖网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普法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集中向社会公众普及宣传规范“银行”字样的使用。

  宣传活动基本内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特别是其中的第十一条、第七十九条,即“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以及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处罚条款等内容,进一步列举了几个有合法资质的规范性“银行”。

  宣传活动初步成果:本次宣传活动增强了全行员工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体现了国有大行的担当和责任。将宣传活动与业务发展相融合,在为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向客户传导与其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广大客户对规范使用“银行”字样及其意义有了进一步了解,并表明只有具有合法资质的规范“银行”才是值得大家信任和依赖的港湾。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了服务维度,提升了客户综合满意度。

来源:工行沧州分行
作者:工行沧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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