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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额取现增设签名用途栏位

发布时间:2023-02-25

目前,我行在新一代系统中操作大额取款(20万及以上)时,根据稽核提示要求客户除签名外还需注明取款用途,但实行电子签名后,由于电子笔使用习惯不佳及签字版面有限,在柜员提示客户标注取款用途的同时往往会出现签字内容不全的情况,使得客户多次更改书写,体验感不佳。

建议新一代取款操作交易成功后,若取款金额达到大额授权要求,在电子签名界面增设用途栏位提示,便于客户根据指示签字,提高客户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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