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吉安市分行2018年行业廉洁风险乱象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纪检函〔2018〕13号文件精神要求,县支行积极组织开展了行业廉洁风险乱象整治的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小组
为确保本次自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支部书记、行长孙行长为组长,纪检委员、副行长罗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排查小组。
二、积极组织宣传
为让支行所有员工知道和了解本次活动,在县支行行务公开栏及各网点张贴《关于行业不廉洁行为举报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在周例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明确相关部门成员的分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质性的实效。
三、自查情况
(一)业务经营方面
1.通过自查支行目前不存在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索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情况。
2.经自查支行业务审批统一上报市分行审查审批,支行无审查审批权限;在合作机构上,严格按制度要求进行筛选,支行负责合作机构的资料收集和上报,由上级行进行准入;在交易对手选择上严格按制度要求准入,授信对象均符合制度条件;支行在大额资金采购方面严格按三重一大要求上会,支行目前暂无业务外包。
3.支行严格执行行内信贷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融资对象严格准入,严控风险,不存在放松授信条件为他人提供融资便利,或协助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融资获取个人利益的情况。
4.支行在个人存款和对公存款业务发展过程中以服务为抓手,通过完善产品和提升服务赢得客户,不存在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或欺骗行贿的方式获取存款。
5.支行在对客户发放贷款时严格按制度上级行产品利率定价要求及银监“七不准”的监管要求发放贷款,不存在变相提高贷款主体融资成本,获取不当经营收入。
(二)信息管理方面
1.为防止客户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泄漏、侵犯,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支行所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通过自查目前未发现员工有违法违规查询、获取、使用、泄露、出售客户信息的情况。
2.为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支行对加大员工的培训,把保密工作做为一项考核内容工作,纳入绩效中考核。经目前自查未发现利用职责便利获取内幕信息、参与内幕交易及违规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声誉风险等情况。
新干县支行
201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