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2017年末库存现金限额控制管理,减少无息资金占用,工行延安分行对内要求各支行及分行中心库抓好抓实库存限额管理,对外积极与当地人民银行协调沟通加大调拨频次和残损币收缴工作力度,有力强化库存现金管理,全力以赴压降库存现金。
该行继续开展库存现金专项治理活动,全力以赴加大年末库存现金压降力度,力争2017年日均库存现金压降至1.6亿以内。对内要求各支行及分行中心库要抓好抓实库存限额管理,各支行主管行长要亲自安排,逐行、逐环节分析超限原因、提出压降的具体措施,建立限额管控机制,确保通过专项治理,使库存限额在满足业务基本需求情况下,保持在科学合理范围内;实物中心设置现金营运监测分析岗,负责对分行实物(现金)管理中心、支行业务库、网点、ATM占款的监测,要高度关注分行实物(现金)管理中心库存限额的变化和异动情况,对支行、网点超限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建立起精细化、常态化的分析考核通报机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对外积极与当地人民银行协调沟通,加大调拨频次和残损币收缴工作力度,各支行的小面额人民币及退出流通领域残损币数量要定期统一上缴至中心库,由中心库协调上缴人行,有效压降小面额、残损币库存数量。
该行还建立问责机制和奖罚机制,对连续两个月以上累计日均现金库存超过限额的支行,由分行主管行长对支行行长、分行行长进行约谈,必要时分行可采取限制业务办理权限等措施。对无业务库县支行月度内日均库存压降至分行核定限额以内的,奖励该支行人力费用1000元;对5家有业务库县支行及分行中心库月度内日均库存压降至分行核定限额以内的,奖励该支行人力费用2000元。反之,对无业务库县支行及城区支行月度内日均库存超出分行核定限额10%(含)以内的,扣除该支行人力费用1500元;超出核定限额10%—20%(含)以内的,扣除该支行人力费用2000元;超出核定限额20%以上的,除扣除该支行人力费用2500元外,另行处罚支行行长500元。对5家有业务库县支行及分行中心库月度内日均库存超出分行核定限额10%(含)以内的,扣除该支行人力费用1000元;超出核定限额10%—20%(含)以内的,扣除该支行人力费用1500元;超出核定限额20%以上的,除扣除该支行人力费用2000元外,另行处罚支行行长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