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营业网点操作风险,进一步规范网点标准化管理,明确营业网点现场管理定位,增强外部和内部风险控制能力,提高营业网点的核心服务优势和核心竞争能力,确保营业网点安全稳健运行。依据相关法规和该行管理制度,结合运营体系三项改革涉及的制度办法以及省分行网点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行秦皇岛分行制定了营业网点现场管理办法。一是确定网点负责人和由上级行指定的网点现场管理人员,是履行现场管理办法的主要对象。网点负责人是指各级营业处、分理处的行长(主任)、副行长(副主任)。网点现场管理人员是指由营业经理等转岗的相应管理人员。二是明确网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对象主要包括柜员、大堂经理、理财经理和营销经理等营业网点管理、营销和操作人员。三是对网点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网点现场管理内控要点、网点现场管理审核审批要点和禁止性条款进行了规定。四是在原有网点负责人管理的基础上,按照运营体系三项改革、网点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涉及的新系统、新业务、新制度,尽可能合理的补充制定了规范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以达到作业流程清晰、事权分离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操作风险可控的目的。五是对网点现场管理人员的范围、履行岗位职责进行明确的界定,通过网点现场管理人员贯彻落实网点岗位分离、事权划分、岗位制约以及监督检查制度,形成对网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现场管理与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以使网点现场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岗位价值和岗位职责,遵守网点现场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更好履行网点现场管理人员的各项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