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延安分行根据银监会有关通知和省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按照“整合、高效、严肃、务实”的统筹原则,将上述系列监管专项治理与正在开展的“打扫房间”清雷排险及“10+2+2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治理、“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整改问责工作和专业专项检查相结合,在全辖范围内统一、整体、有序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三违反”)、《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套利”)、《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四不当”)和《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市场乱象”)要求,该行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调度内控保卫部门及各专业部室的检查资源,全面落实银监局和总、省行各项治理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包括全辖“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监管部门各专项治理要点的分工;全辖自查和分行重点抽查工作的组织和安排;综合整治各阶段工作的指导、治理结果的统计、汇总和报告;后期整改工作的督促和落实。负责向银监局和省行报告检查报告及附表、整改报告等材料。各专业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自查及报告;负责本专业条线综合整治要点和内容的整合、检查方式的确定;负责本专业非现场排查,提供现场检查样本清单;负责选派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和进场前培训;负责对本部门及本专业现场检查报告及报表的汇总;负责本专业发现问题整改和问责的督导、落实和报告。涉及信贷、理财、同业业务的项目和要点,分别由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机构金融业务部牵头,负责方案和工作要点,自查工作的组织、报告和后续整改问责工作。各支行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和工作机制,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牵头自查和配合检查工作,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次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该行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银监会和总省行各项部署,做到项目整合、内容整合、资源整合,项目整合以全辖正在开展的“打扫房间”清雷排险及“10+2+2”检查为基础,将银监部门部署的“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市场乱象”专项治理,以及目前正在开展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整改问责检查等5个项目的治理要点和检查内容与之整合,统一部署、统一调度、一并实施。在项目整合基础上,将纳入整合项目的内容按照专业条线进行统一梳理,按照专业纬度进行划分,做到内容整合。在此基础上,各专业部门对所负责的要点依据省行“综合整治”工作要点和工作手册,进行归类,采取“取并集”的方式,对检查要点进行整合、归类,按照非现场、现场的纬度进行划分,按照全辖“一盘棋”的思路,充分发挥专业条线“一道防线”和内审、内控“二、三道防线”的职能作用,调度全辖各机构、各专业检查资源协同作战,组成联合综合整治工作组,利用非现场、现场检查手段开展各层级自查和“上查下”重点检查,以及整改问责工作,做到资源整合。
该行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具体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各机构自查、非现场排查、现场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汇总报告等阶段。综合整治涵盖银监部门印发的“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和“市场乱象”以前期部署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整改问责等5个专项治理和检查项目的全部检查要点,并包括全辖正在开展的“打扫房间”清雷排险及“10+2+2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检查(简称“10+2+2”检查)等相关内容。各自查机构对照综合整治工作要点,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三违反”专项治理、“三套利”“四不当”和“市场乱象”专项治理的自查和报告。各自查机构自查业务范围为2016年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可以上溯或下延。除自查外,还要对辖属重点机构进行抽查,“上查下”机构数量原则上30%。自查和“上查下”要有组织、有安排、有实施、有记录,自查发现案件线索的,要及时报分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查未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未处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分行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在充分考虑各专业非现场排查后确定的抽查机构的基础上,按照风险导向的原则,不必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选定重点抽查机构,即不需要所有参与现场检查的专业部门的重点检查机构保持一致,可采取差别化方式选择确定,重点机构可部分交叉或重叠,对于非现场排查后确定的抽查机构不能安排重点抽查的机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风险进行进一步排查和释放。分行各部门负责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同时要对“三违反”“三套利”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严肃问责。对一时难以整改问责到位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责任到人,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要求,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依法廉洁开展治理工作,对于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
该行通过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坚决彻查各类潜在风险,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和消除风险隐患,在“清雷排险”的同时,着力打造新时期“铁的信用、铁的制度、铁的纪律”新“三铁”文化,为实现全辖全年“不发生恶性案件和重大风险事件”管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