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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南昌市分行巧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7-05-08

 胡某与谢某2008年在邮储银行南昌市分行成功申请小额联保贷款,后谢某因经营不善,未归还其名下的贷款。该分行对谢某及其联保户提起诉讼,但法院判决后,谢某及其联保户仍不还款,该分行遂依法将谢某极其联保户提交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前,胡某主动来到改分行,表示要还清联保户谢某的贷款本息。

原来,胡某在一次出差坐飞机时,被告知无法购买飞机票,他上网查询后才得知失信名单的威力,故匆忙赶到邮储银行还清联保户的贷款。

对于这样的结果,该分行清收人员并不惊奇。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2013年7月实施以来,大量被执行人慑于威力而主动履行义务,一大批案件得到执结,“执行难”得到有效缓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以来,该分行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累计收回不良贷款十余笔。这些不良贷款均为早期发放的小额联保贷款,借款人大部分早已停止经营,离开了南昌,法院及银行清收人员多次查找其财产线索,几年来都没有效果,想要收回极其困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出台后,在法院的支持下,该分行巧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利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成功收回了多年呆账。

为了确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该分行还及时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动态管理和更新维护,对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及时将名单报送至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名单库中删除;对于未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重新整理并提交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正逐步突显其强大的促进作用,邮储银行南昌市分行将更加予以灵活运用,利用该制度的强大威慑力,使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成为一项新的清收利器。

来源:邮储银行南昌市分行
作者:徐非凡